成都思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!
首页 服务市场 需求大厅 企业问答 企业课堂
发布需求

定制您的需求,坐等服务商上门

  • 一键发布

    不需花时间选服务商

  • 快速响应

    需求发布后,15分钟快速响应

  • 智能推荐

    大数据只能推荐最优服务商

  • 完全免费

    不向雇主收取任何形式费用

  • 发布需求

发布需求

只需三步,快速梳理需求

  • 顾问问诊
  • 方案报价评估
  • 严选服务人员
  • 省心省钱
我们能为您做什么?

网站开发 APP开发 微信小程序开发.....

下一步
您所在的行业
上一步 下一步

请放心,积累云会保护您的所有信息

您的联系方式:

发送验证码

您可能还想补充点:

上一步 提交需求
当前位置: 企业问答 > 问答详情

转让旧房的扣除项目金额是如何规定的

转让旧房的扣除项目金额是如何规定的

提问者:四川富亿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  /  1次浏览  /  2021-06-30

我要回答

我来帮他解答

已有1条回答

答案: 供购房发票或是评估。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6〕21号)第二条第一款规定“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,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,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,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,《条例》第六条第(一)、(三)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,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%计算”。计算扣除项目时“每年”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,每满12个月计一年;超过一年,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,可以视同为一年。依据: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(国税函〔2010〕220号)。

相关问题

企业服务严选平台

  • 1800

    交易金额

  • 600000

    客户数

  • 14

    服务时间

  • 100

    服务城市

  • 254

    服务商

客服热线

17318992081

(9:00~24:00)

手机二维码

微信二维码

友情链接: 上海注册公司 北京代理公司注册 商标交易 公司注册 公司转让网 税务筹划 代账公司 找资金 广州注册公司 青岛商标注册 广州社保代缴 上海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注册外资公司 餐饮项目 网络营销公司 成都公司注销 秦皇岛律师 成都公司注册 成都网站开发 节税网 上海公司注册 公司变更 商标注册查询 成都网站建设

蜀ICP备17013084号-5 成都思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版权所有